總體計畫概觀
●本計畫係配合「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設立中部國際機場(配合遷移水湳機場)的政策,針對水湳機場原址地區及其周邊地區進行整體規劃
●考量台中市發展適居城市的定位及邁向國際化的願景,本計畫區未來將朝向「經貿生態園區」開發,並以經貿、創研、文化及生態為發展目標,主要使用機能包括國際經貿園區、創新研究園區、生態住宅社區、文化商業區及中央生態公園等五大類,透過區段徵收整體開發,取得台中市邁向國際化新都所需之公共建設用地,期能擘劃更具前瞻性、國際性及創意性的都市環境,奠定中台區塊與國際接軌的堅定基石
●面積:122.2公頃,開發地區:西屯區
●水湳機場原址地區開發範圍總計共250.57公頃。其範圍北至80M外環道(環中路)、東接整體開發地區單元八細部計畫區、南至河南路與「公51」用地南界、西側緊鄰中山科學研究院、漢翔公司、逢甲大學等機構,並與第12期重劃區為鄰,另包含12期重劃區與漢翔公司間之農業區土地
●除上述水湳機場原址地區整體規劃範圍外,尚且包括配合本計畫道路系統整體性及土地利用合理性一併調整變更之範圍,以及規劃範圍北側尚未取得之環中路道路用地,但不包括區內水利署管轄之港尾溪用地及逢甲大學第二校區土地。
●因該區採同期、分區方式辦理區段徵收,主要以細部計畫「細20M-2」、「細園道1」等道路北側及其延伸線為界線,區分為北側及南側兩區區段徵收範圍。並將計畫區南側原農業區所在之完整街廓(包括20M-79號道路、細12M-7號道路南側及其延伸線以南之創新研發專用區、道路用地及部分公139用地),以及河南路、中平路配合道路截角變更之原住宅區部分,以跨區區段徵收方式納入北側區段徵收區辦理開發。故北側區段徵收面積約為122.20公頃,南側區段徵收面積為128.37公頃。
●都市計畫程序
主要計畫:台中市府100年11月28日府授都計字第1000119057號公告發布實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配合水湳機場原址地區整體開發)案
細部計畫
1.台中市府100年11月29日府授都計字第1000220048號公告發布實施擬定臺市都市計畫(水湳機場原址整體開發區)細部計畫案
2.台中市府105年10月24日府授都計字第1050227041號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水湳機場原址整體開發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區段徵收說明會:99年9月25日上午10時30分於本市西屯區逢甲大學育樂館舉行區段徵收說明會
●區段徵收計畫書
1.內政部100年2月25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041377號函核定區段徵收計畫書。(區段徵收計畫書)
2.台中市府100年4月7日府授地區二字第1000060087號公告區段徵收計畫書,公告期間自100年4月8日起至100年5月9日止,共計30日。
●補償費公告
本府100年4月7日府授地區二字第1000060087號公告,公告期間自100年4月8日起至100年5月9日止,共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