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 為強化竹南頭份地區整體發展,本次整併「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及「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二處特定區計畫區,辦理第一階段整併作業。
● 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原竹科竹南基地),原屬於「變更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於98 年併入「擬定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範圍,惟竹南基地細部計畫仍隸屬90 年「擬定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擴建用地竹南基地)細部計畫」。101 年為使細部與主要計畫名稱一致,發布實施變更細部計畫案名稱為「變更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原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細部計畫
● 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於67 年發布並於91 年完成第三次通檢案。102 年完成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而後於102 年3 月22 日發布「擬定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案」
● 本計畫位於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北側及東側,整併範圍包含「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及「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等2 處主要計畫區,總計畫面積約694.0545 公頃
1.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面積(二處)合計311.22 公頃,規劃各類土地使用分區約235.65 公頃;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約75.57 公頃
2.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面積合計約382.8345 公頃,規劃各類土地使用分區面積為340.4496公頃,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為42.3849 公頃
● 本計畫依循主要計畫的指導原則,依都市計畫法第22 條辦理細部計畫之擬定,針對都市計畫書、圖進行彙整及合併,細部計畫範圍內各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仍依原各別都市計畫內容規定辦理,以落實計畫區土地使用及管理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