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頭城都市計畫於民國60年7月發布實施,嗣後分別於71年5月、80年3月完成二次通盤檢討。第三次通盤檢討亦於101年8月3日公告實施。以維護文化歷史資產及活化土地利用方式,重塑地方景觀及歷史風貌,保存並沿續「開蘭第一城」的歷史價值,提升北宜蘭地區整體發展
●近期則因烏石漁港再定位、蘭陽博物館營運、烏石漁港細部計畫區開發完成,本次通盤檢討之重點,即在於如何延續三通核心構想並提升地區生活環境品質,進而達成頭城鎮「山海明珠、閃耀頭城」之目標
●本計畫區位於宜蘭縣頭城鎮,範圍東南至太平洋,西南至福德溪,西北至山林地,東北至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近似一等邊三角形,行政轄區包括城東、城西、城南、城北、武營、拔雅、新建、大坑等里及部分港口里(約1/3),面積總計476.25 公頃
●計畫人口為28,600 人,居住密度約每公頃250 人。其中 8,600 人分派於烏石港細部計畫區
●計畫預期效益如下:
1.完備頭城鎮都市功能,並透過當地文化資產和烏石港發展動能,強化都市吸引力
2.掌握生態永續原則,透過藍綠帶空間的劃設,達到防洪減災的效益,進而創造都市宜居環境
3.因應未來鐵路高架化後造成之土地使用型態的改變,消除鐵路沿線兩側地區發展之阻礙,縫合都市土地並均衡地方發展
4.引導工業區轉型與拔雅地區發展,提升當地民眾就業及居住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