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大園(菓林地區)都市計畫自70 年8 月17 日公告實施至今共辦理3 次通盤檢討,期間辦理過1 次個案變更
●本案係依107 年8 月發布實施之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內市地重劃範圍,配合「桃園市第39 期大園區菓林市地重劃區」重劃作業之所需,並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調整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併同修正重劃區範圍面積,使地方土地使用計畫具合理性,以滿足地區發展機能之需求,促進都市整體健全發展
●本區辦理重劃之理由如下:
1.規劃之可建築用地遲未開闢:相較於桃園市大園等都市計畫區,本地區之可建築用地的使用率僅44%
2.人口成長需求:大園區 101 年之人口數為 82,756 人,至 105 年為87,158 人,平均成長率1.14%,可見本區人口成長趨勢
3.地區發展飽和:三石里及菓林里105 年底人口為8,871 人,已超過預計容納人口。又因緊鄰航空城,本重劃區益顯開發之必要性,以市地重劃方式支援相關產業發展用地
●本計畫區鄰近蘆竹區,位於「大園(菓林地區)都市計畫」範圍,該都市計畫區東以南崁溪為界,南至大園區界及排水溝,西至灌溉溝渠,北至桃園國際機場邊界
●本計畫範圍係依據107 年8 月發布實施之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內市地重劃範圍,面積約45.09 公頃
●本重劃區坐落大園區,範圍包括竹圍段崁下小段、竹圍段拔子林小段部分土地,以都市計畫指定整體開發範圍為重劃範圍,總面積約為450,900 平方公尺,範圍如下:
1. A 坵塊:東以菓林路為界,西側與北側臨農業區,南側臨桃5線15 公尺寬計畫道路
2. B 坵塊:西以台四線為界,東以南崁溪為界,南臨坑菓路,北以農業區、排水渠道用地(渠一)
3. C 坵塊:西以台四線、文小(二)為界,東以南崁溪為界,南以文中小南側、綠地(十六)、兒童遊樂場(七)及綠地(十七)為界,北以坑菓路為界
● 重新整理地籍:重劃後地界不整或畸零狹小或未面臨道路之土地,重新劃定其地界,使其成為皆面臨道路之整齊宗地,再以交換分合方式,分配予原土地所有權人
●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173,100 平方公尺,建構完善公共設施,節省政府取得用地經費約新臺幣29 億3,231 萬元,並可有效提升區內居住環境及公共設施服務品質
●提升土地價值:土地重劃時併同重劃工程之施工,將區內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予以闢建,且重劃後可提供建築用地面積277,800 平方公尺,土地使用項目之效率及強度提高,促進土地利用、增加土地價值
●重劃區內共有土地筆數約佔總土地筆數55%,透過拆單及合併申請方式可簡化本區多數因繼承所造成土地共有情形,以利土地處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