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區概觀
●苗栗都市計畫屬於市鎮計畫,原計畫發布後,陸續擬定五處細部計畫,並併入主要計畫內容
●為因應都市計畫法修正,要求區分主要與細部計畫,並在第四次通盤檢討期間,內政部指示依規定辦理
●由於主要與細部計畫已合併處理,且歷經多次檢討與變更,已無法回復原計畫內容,為避免日後管理困擾與誤解,決定維持現有計畫圖內容
●現行苗栗都市計畫範圍東起田寮圳,西至縱貫鐵路、文發路附近及台6線,北至後龍溪,南至聯合大學,總面積約656.02公頃
●目前,已擬定西山、社寮岡、社跡、文化及慈濟園區等五處細部計畫,其中社跡及文化的細部計畫已完整,西山及社寮岡屬主要與細部計畫合併性質,尚未訂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根據都市計畫法,需針對尚未擬定細部計畫的地區進行規劃
●本次計畫依苗栗都市計畫圖重製成果及第四次通盤檢討辦理,並配合「慈濟慈善志業中心苗栗園區」的開發。本計畫細部計畫範圍剔除文化及社跡區,面積約634.03公頃
●配合都市發展需要及開發期程,劃分為優先發展區、後期發展區及已發展區等三種,分別說明如下:
●優先發展區
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及強化都市空間機能,劃定下列地區為優先發展區:
(一)於第一期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所指定之附帶條件整體開發地區
(二)主要計畫通盤檢討由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可建築用地及配合地區發展需要,指定應回饋或採整體開發方式辦理者
●後期發展區
本計畫區都市展用地已足夠容納計畫人口,故農業區部分應視未來都市發展需求或配合政策指導,再行變更為都市發展用地,故列為後期發展區
●已發展區
本計畫除優先發展區及後期發展區以外地區,皆屬已發展區,並依本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建築法相關規定申請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