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新竹市全市轄區面積約為 104.0964 平方公里,其中都市計畫區土地面積為4,636 公頃(約佔全市土地面積之 45%),而非都市土地則約佔全市土地面 積之55%。為因應行政院核定之「新竹科學城發展計畫」所帶來之實質發展衝擊及未來發展需要,並解決目前非都市土地誤用或管制不力之情形,辦理擴大都市計畫確有其必要,且前經行政院於八十三年准予將全市轄區納入都市計畫範圍辦理擴大都市計畫在案
•考量地區特性、計畫範圍完整性、自然界線、行政區域、現有都市計畫區分佈等因素後,將現有市內非都市土地劃分包括「頭前溪沿岸地區」、「新竹機 場附近地區」及「香山丘陵附近地區」等三個地區同時分區辦理擴大都市計 畫;本計畫即屬其中「頭前溪沿岸地區」之規劃及法定都市計畫書圖製作
•本計畫地區範圍位於新竹市北側頭前溪沿岸地區,計畫範圍界線東交柯仔湖溪與中山高速公路,東南界為「擴大新竹市都市計畫(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地區)」北側界線;西界為新竹市舊社里與金雅里界;南界為「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區」及「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區」北側界線;北界為新竹縣、市行政轄區界線
•計畫面積為695.98公頃
•本計畫針對頭前溪沿岸地區之規劃,期望達成目的如下:
1.執行先期規劃並落實「新竹科學城發展計畫」之發展願景
2.重新檢視新竹市與計畫區整體發展定位關連性與都市空間發展架構之重整
3.加速「頭前溪沿岸地區」之非都市土地納入都市計畫,促進土地有效利用與管理
4.有效整合毗鄰都市計畫之介面關係,提升本計畫實施可行性
5.妥善規劃頭前溪沿岸之「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環境敏感地,兼顧環境保護與都市發展需求,落實永續發展及土地合理利用之目標
6.積極引導觀光遊憩與歷史人文資料之開發利用,提升新竹市民戶外休憩活動空間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