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區概觀
●為改善臺中地區交通,該案配合78年「臺中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取得五權南路延伸經大里至臺十四號省道(即臺63線中投公路大里段)道路用地。82年,大里市公所向臺中縣政府申請擴大都市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同意辦理面積約603.49公頃之擴大都市計畫。此案整合大里區都市發展需求,合併「大里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與「擴大大里都市計畫」,作為「擴大及變更大里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因擴大都市計畫範疇廣泛,都市計畫區部分先於91年實施變更案,擴大計畫則持續審議
●為促進地方發展及土地利用,臺中市政府於106年7月提交「擴大大里都市計畫」計畫供經濟部水利署審查,經多次審議後,於107年4月報請行政院認定,並於107年8月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因此,重新啟動擴大大里都市計畫,並整併為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計畫案名修改為「擬定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原擴大大里)主要計畫案」
本計畫範圍北至臺中市都市計畫區,南至大里溪南界及中興大排北界,東至大里溪東界,西至中投公路,中間則環繞原「大里都市計畫區」,範圍內包括大里溪及生活圈四號線呈東北、西南經過計畫區邊緣,另生活圈三號線及中投公路則穿越計畫區西側。行政轄區主要涵蓋大里區日新里、東昇里、內新里、永隆里、大里里、新里里及樹王里等里之部分,計畫範圍主要包括原「大里都市計畫區」東側區塊(含大里溪)及西側區塊,計畫面積共約398.92平方公頃
●發展定位及方向
1.發展定位:水與綠都會生活圈、創新產業基地
2.主要發展原則與方向:
(1)生活:完善地方基盤建設、區域防洪功能與大眾運輸系統
(2)生產:進行工業區更新檢討,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化,加速軟體園區開發
(3)生態:增加都市綠覆與保水面積,嚴格管制特定農業區之農業用地,落實農業用地管制政策
●城鄉發展優先順序
1. 配合未登記工廠合法化政策,優先輔導大里、太平等地區的未登記工廠,提供工廠遷移進駐的產業發展空間,並促進與既存工業區的連結和產業群聚效益
2. 爭取重大建設,評估設置產業園區的可行性,吸引人口進駐,增加居住需求,帶動區域發展
3. 基於政策,繼續推動大里都市計畫擴大
●產業發展策略
專案檢討都市計畫,針對工業區及毗鄰尚未開發或開闢率低的土地,評估未來整體開發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