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 配合二重疏洪道防洪工程三期拆遷戶安置方案,於85年實施市地重劃作業,但因土地所有權人對建蔽率、容積率等規定反對,於91年發布變更方案,重新劃定住宅區及道路用地,並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 自計畫實施後,隨申請案件逐漸增多,考量「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自103年發布並修訂後成為上位法規,部分條文與現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重複或矛盾,恐影響法令執行一致性
• 鑒於管制要點已逾10年,隨時空變遷,部分規定已不符現今管制需求,因此本案擬配合刪除或調整管制內容,並增訂適應未來都市發展的規範
• 計畫面積46.6公頃,位於新莊區都市計畫區之東北部,其範圍東、南二側皆與頭前工業區為鄰,西、北分別以特一號道路、特四號道路(即二省道)為界
• 計畫區內提供綠建築、智慧建築及住宅友善的容積獎勵,達標者需通過認證並與新北市政府簽約,以提高建築品質和環境永續性
• 商業區提供開放空間可享容積獎勵,最高增幅為15%。若獎勵超過10%,則需提撥工程造價1%作為公共藝術經費
• 公共開放空間需留設計畫道路,集中設置並綠化美化,與周圍公園綠地相連,標明供民眾使用,維持用途不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