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霧峰都市計畫於民國55年7月公告實施,分別於68年4月、86年7月及95年4月依序發布實施第一次及第二次及第三次通盤檢討。此外,107年4月19日公告發布實施「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擬定臺中市霧峰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期透過大里、太平及霧峰都市計畫區整合規劃,讓整體都市機能布局及管理更具彈性
●為配合相關重大建設及都市計畫檢討衍生之相關都市發展課題,需針對霧峰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視。本計畫依循「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案」之精神,串連周邊大學作為大學城生活圈,並打造霧峰為知識衛星城,帶動地方發展,除擴大內需的效果,引導產業發展外,可藉由本次規劃提升在地居民的生活品質
●細部計畫範圍北側緊臨草湖溪,西及南側緊臨乾溪,東至山麓丘陵,行政區劃包括瑞城、東湖、西湖、吉峰、甲寅、本鄉、北柳、南柳、中正、本堂、錦榮、萊園、坑口、六股及峰谷等里全部或部份,計畫區呈狹長形,整併後計畫面積為424.0726公頃
●以民國115年為計畫目標年,計畫人口為35,000人
●計畫依循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串連周邊大學作為大學城生活圈,打造霧峰為知識衛星城,並配合地區倚山傍水之自然環境,及在地深度文化場域中植入文創新思維以厚植觀光休閒價值,藉由觀光人潮,帶動地方發展,增加居民就業機會,活絡地方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