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 本案上位計畫「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及100年會議中修正通過,並於100年8月經內政部核定發布,由苗栗縣政府公告實施
• 依據發布內容,本次通盤檢討共暫保留15案,其中編號逾22案涉及高中設校計畫,待縣政府提出具體方案後再討論決定
• 頭份市公所針對「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逾公開展覽期限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編號逾22 案】)」進行研擬,並於民國104年11月10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63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
• 本細部計畫依據上述通盤檢討內容,由土地權利人自行擬定計畫並申請,以實現都市發展需求並回應陳情意見
• 面積合計為3.3444 公頃,本細部計畫案係以「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逾公開展覽期限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編號逾22 案】)」為計畫範圍,東臨30M 編號(二十)計畫道路(中興路),南臨8M 及4M 計畫道路,西臨12M 編號(2)-18 計畫道路(大亨街),北臨15M 編號(2)-2 計畫道路(信東路)
• 根據「擬定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原部份高中用地變更為住宅區、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及道路用地)細部計畫案」指定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之地區。原重劃區內地籍零散,存在違建鐵皮屋,街廓道路尚未全通,透過重劃可提升市容並促進有序發展
• 預計可獲得約2.4909公頃的建築用地,並無償取得約0.8500公頃的公共設施用地,包括鄰里公園、廣場及道路
• 開發節省約新台幣1.2億元的公共設施建設費用,並預計在三年內完成公共設施建設,吸引人口進駐並提升交通便利性,促進地方生活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