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本計畫區以臺東市的社會住宅用地與觀光業產業發展為計畫核心。在住宅用地部分,由臺東市近十年設籍戶數顯見臺東市即存有潛在住宅需求。在旅館家數、房間數、民宿家數及房間數及總體從業員工數,都顯見臺東市因觀光效益引入大量活動人口。
●爰此,歷經台東市都市成長及觀光活動蓬勃發展,土地使用已趨飽和,同時為落實中央住宅政策,縣府擬運用都市計畫已指定之都市發展用地,結合新市區建設地區整體規劃,透過整體開發,創造優質、安全的住宅社區。
●考量開發財務、開發可行性及可建築用地釋出規模。依主要計畫指導,以中華路為界,劃分為南、北二區,並優先開發南區,其計畫面積約為12.37 公頃;另因時空環境變遷,原計畫內容已不符合現今都市發展需求,且不利日後整體開發之執行,遂經臺東縣政府104年同意,依都市計畫法辦理變更。故本計畫係配合「變更臺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暫予保留案規定辦理,並於90年完成「擬定臺東市(豐榮、豐樂地區)細部計畫案」迄今。
●計畫區位臺東市西南方的豐榮、豐樂地區,其範圍東起一-8 號計畫道路,西至都市計畫範圍邊界,南與農業區毗鄰,北接農業區及「工一-三」乙種工業區,面積33.97 公頃。
●本案原分為北、中、南三區,總面積約為33.97 公頃。改以中華路為界,劃分為南、北二區,採分期分區開發,並以南區為優先開發區。
●有關南區(優先開發區)開發期程,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竣後,由縣政府辦理區段徵收相關作業。總作業時程預計約需3年,並於整體開發開始後第4年始可進行土地標售作業,預估標售作業約4年可完成,惟實際進度得由主管機關視實際狀況酌予調整之。
●本計畫預期可達成之效益分列如下:
1.提供公益性合理價格住宅,協助經濟社會弱勢者解決居住問題及減輕民眾購屋壓力。
2.藉由區位優勢與土地使用調整,提供優質、安全的居住環境。
3.配合當地馬當部落原民需求,開發出具有當地原民文化傳承並融合創新的地標。
4.透過整體開發建構完整的城市綠帶,形塑永續發展的都市。
5.促進臺東市中心區周邊土地有秩序發展,並落實土地開發公平負擔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