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斗六市自1979年縣政府由原郡役所(機關用地)遷移至大潭地區後,都市發展由火車站前之舊城區漸往西南側縣府及雲科大區域延伸。斗六市區東南側之社口地區,一躍成為斗六市門戶與大學路必經之地。由於公墓未遷,難與雲科大校園、縣政中心、人文公園連成一氣,影響都市景觀至鉅。
●本計畫範圍原為都市計畫農業區及墓地。在83年發布實施「變更斗六(含大潭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業將上開範圍由農業區及墓地附帶條件變更為住宅區、機關等用地。但發布實施以後因公墓遷葬懸而未決與規劃配置不當等問題,未能有效整體開發。
●因本計畫區於第二次及第三次通盤檢討檢討,因區段徵收財務與開發主體未定等問題,列為第二階段辦理案件第4案,規定俟個案完備相關書件及規劃內容後,再報由內政部核定後實施。爰此,本案係基於延續第三次通盤檢討之規定,配合都市發展之需要,擬辦理變更主要計畫作業,改善社口公墓附近地區生活環境品質,設置社口藝術園區,並建立斗六市入口門戶與意象。
●本變更範圍位於斗六(含大潭地區)都市計畫區範圍內。該計畫範圍大致以斗六火車站前之商業區為中心,包括雲林縣行政中心附近地區,計畫面積為850.6888 公頃。
●計畫區位於斗六(含大潭地區)都市計畫區東南側。斗六(含大潭地區)都市計畫區為斗六市主要發展核心,斗六都市計畫區有省道台1甲線、省道台3線及鐵路經過,並鄰近國道1號及國道3號,交通極為便利。本計畫區位於都市計畫區東南側,鄰接省道台3線,不但具區位優勢且交通發達,為斗六市之重要門戶。
計畫範圍東至成功路以西農業區,西止於鎮南路,南至大學路,北與成大醫院斗六分院、雲林國小及雲林溪北側住宅區鄰接,計畫面積24.5043公頃。
●計畫區內除部分地區,其餘地區之開發方式係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並以雲林縣政府為主辦機關。依土地徵收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計畫區預期開發效益如下:
1.型塑藝術氛圍的左岸生活圈:透過大型藝術及體驗學習設施,引導本計畫區結合周邊大專院校、大型設施等資源,成為斗六地區獨具風格且引領發展之主題生活圈。
2.營造水岸、綠廊交織的多元休憩教育空間: 規劃景觀道路、大型開放空間及教育、展售展館設施,並結合既有水道之紋理,塑造水岸、景觀道路等兩側建築物之風貌特色。
3.創造優質宜居的魅力環境: 結合水綠景觀規劃,打造宜居之生活品質,成為兼具藝術文化氣息、多元休憩空間及優質完整居住環境之魅力地區。
4.建立活力的地方新軸心地區: 門戶意象與各大型開放空間端點進行整合,結合水岸或綠廊景觀,進一步塑造具識別性的門戶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