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 「中壢(龍岡地區)都市計畫」於72年公告實施,89年完成第一次通盤檢討,111年核定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已公告,第二階段涵蓋第一階段「已審定未核定案件」
• 依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針對部分未完成協議案,報請核定第二階段實施,促進土地分區合理發展
• 隨人口與需求增長,中壢、平鎮缺乏大型運動設施,需變更農業區用地以建設體育休閒空間,滿足都市運動需求
• 配合捷運綠線延伸至中壢規劃,預留空間與公共設施系統,並依都市計畫法辦理重大建設計畫變更
• 總面積1,256.42公頃,涵蓋中壢區、平鎮區及八德區,北側緊鄰「中壢平鎮都市計畫區」。範圍東至龍岡國中以東約900公尺的現有道路東側,西以中壢區和平鎮區的行政區界為界,南至龍岡路與龍東路交叉口圓環以南約300公尺,以及龍南路以南約800公尺的現有排水溝為界,北以「中壢平鎮都市計畫區」範圍線為界
• 提供優質住宅與完善生活環境,結合歷史文化特色,塑造宜居的新城市
• 配置多元公共設施,包括公園、停車場及遊樂空間,提升地區生活便利性
• 發展便捷交通與產業基礎,強化中壢作為經貿及創新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