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竹南頭份都市計畫於民國 61年6月公告發布實施,並於民國74年5月、87年4月分別完成第一次及第二次通盤檢討,其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於民國100年8月26日發布實施,並辦理主細計分離,迄今已逾5年,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辦理通盤檢討。
●本次通盤檢討將重新思考竹南鎮及頭份市之空間聯結關係,並依「都市計畫法」、「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等相關法規規定,辦理都市計畫基本資料調查與分析,並且進行整體性、通盤性的規劃與檢討,以達下列目的:
1.重新檢視上位及相關計畫、相關政策之影響與指導。
2.實質環境現況調查及分析、計畫人口及發展總量之檢核及預測。
3.建構空間發展機能定位與都市發展願景。
●本計畫區位於苗栗縣竹南鎮及頭份市,範圍大致為國道1 號、台61西濱快速公路、中港溪以及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竹南基地所圍之區域,行政區域屬竹南鎮部份之面積約1,026.8104公頃,屬頭份市部份之面積約1,200.5265 公頃。總計畫面積約2,227.3369 公頃。
●計畫區規劃人口為246,000人,居住密度為每公頃350人。本計畫將整合竹南頭份核心地區,透過土地使用機能調整,串聯三星商業核心地區,強化形塑整體生活廊道。
●串聯竹南頭份市中心三星商業核心軸:調整運動公園南側土地使用機能,定位為都市新興發展腹地,以期串聯竹南頭份三星商業核心軸帶地區(包括竹南車站商業中心、頭份商業中心及商業金融藝文特區)。
●提供都市居住腹地,強化地區生活廊道意象:將本計畫區商業核心周邊及市區環狀道路內之部分工業區及農業區,轉型為都市發展居住腹地,強化整體生活廊道,使都市生活圈不致被工業發展所阻隔,形塑優質水綠環境與人本空間。
●對內組構環狀機能軸,對外形塑竹竹苗都會生活圈:定位本計畫區內環(中央路、真如路、工業路及中華路所構成)為都會核心地區,外環周邊地區(信東路、信義路及龍山路所構成)則為都會次核心地區,在土地使用變更檢討序位上,以內環為優先檢討,外環次之,均應重視環境敏感區之因應策略,落實永續城鄉治理。
●生態都市發展策略:加強都市內土地之滯洪能力及排水系統之排水能力,以減緩淹水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