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區概觀
●頭屋都市計畫於民國62年8月29日經內政部核定及發布實施,期間於民國70年發布實施第一次通盤檢討;民國76年發布實施第二次通盤檢討;民國78年發布實施第一次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至民國95年5月18日發布實施第三次通盤檢討後,因都市計畫圖老舊,影響整體都市建設基礎,復於103年辦理都市計畫圖重製檢討,並於民國106年4月27日發布實施
●頭屋鄉與苗栗市僅隔一溪,透過頭屋大橋可快速抵達市區,交通便利,長期在教育、就業、醫療等方面依附苗栗市發展。102年頭屋交流道通車後,計畫區產業逐漸轉型,百茶文化園區觀光工廠應運而生,推動茶文化知識與DIY體驗,帶動區域休閒旅遊興起。然而,隨著產業與生活形態的轉變,城市空間結構逐漸更新,頭屋都市計畫區需重新定位城市機能與特色。結合東側工業區型態改變,計畫區將以明德水庫為目標,串聯景觀遊憩軸帶,提升區域生命力並促進整體發展
頭屋都市計畫區位於苗栗縣頭屋鄉西側,往東接獅潭鄉,往西臨後龍鎮及苗栗市,往南連公館鄉,往北接造橋鄉。都市計畫範圍,東起高速公路與台13線省道立體交叉以東約500公尺,西至後龍溪支流河溝,南迄台13線省道以南約500公尺丘陵坡地,北至老田寮溪,計畫面積為71.5696公頃
●本計畫依據全國國土計畫之指導,考量國土保育與城鄉發展之競合,研提相關國土保育、海洋資源、城鄉發展、農地資源、成長管理計畫、部門計畫等議題,會商各主管機關擬定本縣國土計畫內容,並據以落實因地制宜之地方發展策略
●苗栗縣山多帄原少,以山岳、丘陵為主要地形,早期因地形交通阻隔導致苗栗縣發展較無主體性,如苗北的竹南、頭份地區發展較依賴新竹都會區;南邊卓蘭、苑裡等地區發展則偏向臺中都會區,近幾年來隨著「建構九宮格交通網」、「高鐵特定區」、「開發工商科技園區」、「觀光休閒遊憩」等重大計畫陸續推動,使得未來苗栗縣18鄉鎮市發展方向逐漸形成,其中頭屋鄉未來將以「水岸風情、運動造鄉」為都市規劃發展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