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造橋鄉境內雖有高速公路經過,但早年僅設置收費站,並未設置交流道。為提升造橋地區交通便利性並促進地方整體發展,縣政府於103年辦理「國道1號增設造橋交流道可行性研究」,111年經行政院核復「同意照辦」,相關工程包含增設造橋交流道(高公局負責規劃設計及用地取得)及苗14線聯絡道拓寬工程(縣府負責規劃設計及用地取得)等。
●為利工程進行,爰配合辦理造橋交流道及苗14線聯絡道都市計畫檢討,依苗栗縣政府111 年12月20日府工交字第1110244165號函及112年6月21日府工交字第1120144721號函,本計畫列為縣重大建設計畫。並依都市計畫法辦理逕為變更。
●造橋都市計畫區以造橋鄉公所所在地之鄉街為中心,範圍包含高速公路國道一號以西,及臺灣鐵路造橋站附近地區,略呈一不規則之長方形,全都市計畫區大部分屬造橋村,並有少部分朝陽村,計畫面積64.248公頃。
●本次變更範圍於造橋都市計畫東側,其範圍鄰近舊有造橋收費站周邊區域,包含高速公路國道一號以西及臺灣鐵路造橋車站附近地區。
增設造橋交流道變更範圍包含東興段,用地面積約0.157公頃,配合苗14線聯絡道變更範圍包含西坑段,用地面積約0.393公頃,計畫面積合計約0.550公頃。
●造橋都市計畫於民國62年8月29日發布實施,其後分別於民國77年2月及88年9月,完成第一次及第二次通盤檢討。並分別於78年6月配合「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專案通盤檢討、103年7月配合「造橋消防分隊遷建」辦理個案變更,以及104年1月配合「郵政事業土地」辦理專案通盤檢討。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都市計畫圖重製作業則於104年2月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