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本計畫以「新莊主要計畫(產業專用區及其周邊地區)」為範圍,原計畫係考量新莊都市計畫定位、周邊環境與交通條件劃設產業專用區、毗鄰捷運車站專供商業使用之商業區及其他土地使用分區與公共設施用地,於103 年2 月7 日變更主要計畫併同擬定細部計畫發布實施。103 年擬訂細部計畫時,將新莊知識產業園區定位為「文化知識流通埠」,預計引入創意生活、二十四小時街區、區域地標及綠化休憩廊帶等設施。
●惟考量時空環境及地區產業發展情況,二十四小時街區已不符合現時工作與生活平衡之社會趨勢;且新莊地區(知識產業園區、副都心及頭前重劃區)均屬溪北新興複合性商業發展之核心,宜有相近管制規定以促進多元商業發展。承上,為達到翻轉溪南溪北政策目標,並兼顧商業發展之多元性及本府公益空間受贈彈性,前開新莊知識產業園區第一種商業區之限制規定,明顯排除其他非零售及餐飲之商業行為,不符前開市政目標及未來多元商業發展所需,故擬啟動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辦理土管檢討作業,以形塑整體雙捷運交會點之商業核心。
●本計畫區屬新莊都市計畫(產業園區及其周邊地區)細部計畫範圍,位於新莊都市計畫新北大道(原中山路)及五工路交接處兩側之農業區,北側為經濟部編定之新北產業園區、南側為新莊副都心地區及頭前重劃區。
●本計畫範圍北、東、西三側以新莊都市計畫範圍為界,南側以道路境界線、捷十二用地及頭前工業區邊界,計畫面積為33.3430 公頃。
●本計畫為細部計畫變更作業,係考量原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訂定之規劃原意已與現行時空環境及地區產業發展情況有所不同,為兼顧商業發展之多元性及市府公益空間受贈彈性,修(增)訂現行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條文內容,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