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計畫」於民國88年10月由臺灣省政府擬定、新竹縣政府發布實施、其後第一次通盤檢討於民國95年3月發布實施、第二次通盤檢討於民國100年1月發布實施。
●考量氣候變遷影響,都市防災與都市治理之調適策略業已成為各階層國土使用計畫之重要議題之一,本計畫位於竹北市的運輸生活核心,屬新興發展地區,為發揮高鐵站區商務服務及轉運機能,及因應快速發展衍生之需求,檢討原土地使用計畫,活化未開闢公共設施用地,並擬定生態都市發展策略建構生態城市,以促進地區產業科技發展及居住環境品質,誘導土地有效利用及健全發展,爰辦理本次通盤檢討作業
●本計畫區位於竹北市東側、國道 1 號高速公路以東地區,計畫區內包括高速鐵路新竹車站、臺鐵六家車站,且鄰近國道1 號竹北交流道、南寮-竹東快速公路,距新竹市區約8 公里,對外交通相當便捷。
●計畫範圍西側以竹北(含斗崙地區)都市計畫區為界,東側以興隆路五段為界,北側以縣道120(東興路一段)為界,南側以興隆路三段為界,另北側及東側與刻正審議辦理中之「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草案)」相鄰,南北向約1,500 公尺,東西向約2,500 公尺,總面積約為309.22 公頃。
●竹北地區既有中山高速公路、省道台一線、台鐵縱貫線以及台灣高鐵奠定的優勢,已成為新竹地區與西部走廊連結的重要運輸核心,而本計畫區位於竹北「運輸生活核心」定位,透過高速鐵路、台鐵內灣支線建設,加速與區外聯繫,具備成為北台灣商務轉運市鎮與宜居生活環境
潛力,應透過站區周邊健全之商務、消費機能提供、大眾運輸轉乘,落實綠色運輸之永續發展理念。
●針對本計畫區長期未開闢使用之公共設施及未利用之公有土地,配合地區實際使用需求、TOD 轉運機能及與各主管機關協調結果,調整其機能,並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等規定,增進公有地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