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竹南頭份都市計畫於民國 61年6月公告發布實施,擬定機關為竹南鎮公所及頭份市公所,並於74年5月、87年4月分別完成第一次及第二次通盤檢討,其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於100 年8月發布實施,並辦理主細計分離,其後於104年9月8日發布「擬定竹南頭份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迄今逾5年,已屆辦理通盤檢討之年限。
●鑒於本計畫區在人口及產業發展之穩定成長,以及區域空間結構所扮演的角色定位,為因應相關發展需求,且考量氣候變遷影響,都市防災與都市治理之調適策略業已成為各階層國土使用計畫之重要議題之一。配合「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之辦理,併同辦理本細部計畫之檢討,以新思維重新思考竹南鎮及頭份市之空間聯結關係,進行整體性、通盤性的分析與規劃,並擬定生態都市規劃原則建構生態城市,以促進地區產業科技發展及居住環境品質,誘導土地有效利用及健全發展。
●本計畫區位於苗栗縣竹南鎮及頭份市,主要計畫範圍大致為國道1號、台61西濱快速公路、中港溪以及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竹南基地所圍之區域,面積約1,026.8104 公頃。屬頭份市面積約1,200.5265公頃,總計計畫面積約2,227.3369 公頃。
●現行細部計畫範圍為主要計畫範圍剔除 20 處細部計畫區及4處現行主要計畫附帶條件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而尚未擬定細部計畫地區(包含3處原市場用地變更為住宅區及1 處原工二(乙)及部分體育場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總面積約2,119.3070公頃。
●呈現本計畫區新舊都市空間交疊、產業轉型區域、多樣而獨特的城市風貌,並配合未來多核心商圈發展契機(竹南市中心、頭份市中心、都會新興核心)、大型開放空間(運動公園、苗北演藝廳、竹南濱海森林遊憩區)之衍生效益,本計畫將整合竹南頭份核心地區,透過土地使用機能調整,串聯三星商業核心地區,強化形塑整體生活廊道。
1.串聯竹南頭份三星商業核心軸帶地區(包括竹南車站商業中心、頭份商業中心及商業金融藝文特區),持續活化、驅動計畫區住商發展機能。
2.環狀道路內之部分工業區及農業區,轉型為都市發展居住腹地,強化整體生活廊道,使都市生活圈不致被工業發展所阻隔,形塑優質水綠環境與人本空間,提升地區生活品質。
3.以臺鐵竹南車站及國光客運頭份站為地區TOD 節點,聯外道路系統則應與竹科竹南園區緊密連結,據以形塑竹竹苗都會生活圈。
4.建立生態永續城市為必須思考之要件,未來土地使用分區、公園綠地等開放空間,以及新劃設整體開發區建築基地之規劃、設計,需著重永續韌性、綠建築設計及海綿都市之規範,以調適氣候變遷對環境所造成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