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本計畫區屬臺中市政府於民國 70 年代推動之第7期市地重劃區範圍內,起因係為配合副都市中心(新市政中心)之發展而劃設,除以因應都市發展型態,加強臺中市為中部區域中心之領導功能外,另則是配合副都市中心之功能,創造都市生活環境,提升市民之生活品質。
●本計畫區原名稱為「臺中市都市計畫(副都市中心專用區南側)細部計畫」,係於民國78 年發布實施,其後為配合臺中市政府之遷移計畫,於民國85年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時,修改計畫名稱為「臺中市都市計畫(新市政中心專用區南側)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本案於民國93年完成第二次通盤檢討,其後曾配合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案辦理1次個案變更,以及3次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變更。自前次通盤檢討迄今已12年未辦理全面性通盤檢討,故實有再次辦理通盤檢討之需要,以因應都市空間結構變遷所衍生的發展需求,並配合近年修訂之相關法規及計畫進行調整,俾提供未來都市發展長期指導性規劃藍圖。
●本計畫區範圍,北以市政路與新市政中心專用區為鄰,西以河南路為界,東側為文心路,南至大墩四街,計畫面積約為154.06公頃。
●行政轄區包含西屯區之惠來里、南屯區之溝墘里、三義里、三和里、三厝里、惠中里、田心里及南屯里等里之部分地區。
●本計畫區發展至今,對整體臺中市之發展越來越具重要性,從作為新市政中心專用區的生活支援區,已發展為全市的生活支援區,提供優良居住、購物休閒、文化娛樂等重要功能,未來除維護公共設施品質,更應重視各機能之間的串連 ,以建構完善的居住生活品質,並以「具多元服務的優質居住場所」為發展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