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民國75 年「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於文心路及臺灣大道西側變更大面積之農業區土地為都市發展用地,並於78年分別發布實施「副都市中心專用區」、「副都市中心專用區西側」及「副都市中心專用區南側」三處細部計畫區,並合併辦理市地重劃作業,即七期重劃區,其後於三處細部計畫區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時,將「副都市中心專用區」更名為「新市政中心專用區」。
●新市政中心專用區西側係於78年擬定細部計畫,後於民國85年、93年分別完成二次通盤檢討,並於101及104年針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以下簡稱土管要點)辦理二次通盤檢討,另於103年配合獎勵老舊建物重建規定增訂土管要點;於第二次通盤檢討後共歷經2次土管要點通盤檢討及1 次細部計畫個案變更、16次主要計畫住變商申請案。
●本細部計畫區原先以住宅供給為主之定位,與現況商業服務、大眾運輸轉運及國民運動中心之設立所產生之差異,應於本次通盤檢討一併調整計畫目標與機能定位,以期符合新市政中心地區發展所需。
●本次通盤檢討計畫範圍以前次(第二次)通盤檢討計畫範圍為準,計畫範圍北側至臺灣大道(60M)南界,西至環中路(80M)西側道路境界線,東以朝富路(20M)道路中心線為界,與新市政中心專用區為鄰,南至市政路(60M)道路中心線,計畫面積為73.4574公頃。
●行政轄區屬西屯區之潮洋里及龍潭里,計畫範圍多以潮洋里為主,龍潭里部分僅於環中路之計畫道路用地。
本計畫以「體•適•能」生活核心為發展定位。相關說明如下:
●體(體育):完善全能之運動場域
朝馬國民運動中心於民國105年正式開幕,其為臺中市9座國民運動中心興建案中,首座啟用之運動中心,更成為108年東亞青年運動會之羽球比賽場地,未來結合洲際棒球場、網球中心等大型體育設施,將形成帶動臺中市成為運動休閒城市之重要一環。
●適(適居):藍綠交織之生活聚落
潮洋溪流經本計畫區核心,透過景觀工程營造,現已成為景色優美之藍帶系統,結合區內潮洋環保公園、朝馬國民運動中心、臺中市足球場等大型開放空間,形塑藍綠交織之優質居住環境。此外,本計畫區東側之秋紅谷景觀生態公園,以及西側農業區(臺中市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公展草案將其指定為環境整頓示範區),未來將可透過景觀之整合串連,延續並加乘藍綠帶資源之使用效益。
●能(綠能):低碳永續之都市環境
隨著大眾捷運系統建設陸續到位,本計畫區發展低碳運輸、人本交通之條件更趨完備;此外,配合「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地質法」、「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以永續低碳為目標之成熟都市作為亦將逐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