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塭仔圳地區為淡水河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解除及區域防洪計畫完成後之整體開發地區,同時配合「台北地區防洪三期工程拆遷安置計畫」,新北市政府分別於87 年發布實施「變更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三期防洪拆遷安置方案)主要計畫」案及「變更新莊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三期防洪拆遷安置方案)主要計畫」案。本計畫區爰循上開主要計畫規定辦理細部計畫之擬定,「擬定新莊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三期防洪拆遷安置方案)細部計畫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擬定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三期防洪拆遷安置方案)細部計畫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於91年12月31日發布實施,始開啟塭仔圳地區之整體開發。
●本區依公辦市地重劃方式,以大分區方式辦理開發。並於114年1月辦理土地分配草案說明會,接續處理重劃後之土地分配事宜。
●相關資訊連結https://www.land.ntpc.
gov.tw/News.aspx?n=9890&sms=
●重劃區位於泰山區及新莊區,涵蓋變更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案、變更新莊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案之計畫範圍內,屬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整體重劃區分為以下二區:
1.(第一區)總面積約2,766,082㎡,範圍如下:
東界:以特二號道路為界。西界:以泰山區明志路東側為界。南界:以輔仁大學及新莊區中正路為界。北界:以貴子坑溪為界。
2.第二區總面積約120.7139公頃,範圍如下:
東:以特二號道路為界,西;新莊區建國一路東側為界,南:公館段713地號西北側為界,北:以新莊中正路為界。
1.重劃計畫書已於109年9月公告期滿。
2.已完成地上物補償費公告、發價作業等。
3.土地調整分配原則經新北市政府市地重劃委員會112年度第2次會議審議通過。
4.重劃前、後地價經新北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113年第4次會議審議通過。
5.工程進度:1-1工區實際進度為41.29%;1-2工區實際進度為44.26%。刻正辦理汙、排水、共同管道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