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宜蘭縣政中心地區都市計畫案於85年發布實施,細部計畫案於民國86年發布。為促進縣政中心地區周邊住宅區、商業區發展,另因應宜蘭科學圍區基地招商作業後引來相關產業丶人口及活動發展需求及合理性,爰辦理「變更宜蘭縣政中心地區紬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其中2處變更案涉及主要計畫,故一併提出配合變更主要計畫。其一,台9線蘭陽大橋引道部分使用範圍,台9線省道蘭陽大橋北端引道部分道路使用範圍與都市計畫使用分區不符,現已開闢為道路使用之部分;其二,致縣政中心留設之污水處理廠用地已無使用需求。目前由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管理,做為停車拖吊場使用。
●本計畫範圍位於宜蘭都市計畫區南側至蘭陽溪之間,束至北迴鐵路,南迄蘭陽堤防,西至宜蘭市建業里活動中心西側約250公尺處,北至宜蘭市都市計畫南側。行政區涵蓋宜蘭市凱旋、建業、南津三里,計畫面積238.1717公頃。
●為闢建宜蘭縣政中心,民國85年2月27日發布實施宜蘭縣政中心地區都市計畫說明書案,規定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迄今曾經歷過3次專案通盤檢討及8次個案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