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全球運籌管理」作為經營模式,已經為國際級企業所廣泛運用,全世界目前已出現超過600多個自由港或自由貿易港區。自由貿易港區的規係配合企業「全球布局、深耕台灣」的需要所設計,92年公布「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為台灣躋身國際舞台開啟新頁。
●基隆市政府為適應前述自由貿易港區設置之影響,以及配合目前正進行之基隆海洋廣場、西2西3碼頭都市更新計畫與中山一、二路拓寬工程等相關重大建設計畫實施,同時並考量整體市港發展之前瞻性,爰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 條之規定,辦理本次港埠用地通盤檢討,冀望透過都市計畫法定程序,以匡導基隆市港繁榮發展願景,是為本計畫之緣起。
●本次通盤檢討計畫範圍,涵蓋基隆港所屬陸域部分之碼頭、後線設施及其周邊土地與水域,計包括西岸碼頭區、東岸碼頭區、正濱漁港區、八尺門港區(含貯木池)、和平島地區、及基隆港西防坡堤至協和發電廠間深水碼頭預定地及基隆港水域等地區,面積共計648.4301公頃。
●自由貿易港區結合「境外航運中心」機能,配合兩岸直航,對於跨國企業全球化下的布局會有相當助益 ,包括貨物流通、展覽、會議等商務活動,均可大幅提振景氣、創造就業,是為政府振興經濟強心劑。
●台灣位於東亞的中心,地理位置上相當適合作為歐美國際大廠的亞洲貨物配銷中繼站,未來將因自由貿易港區之設置,成為台商或跨國企業在東亞布局作為重要的轉運中心,台灣在全球供應鏈的角色將大幅地強化,同時提供廠商高附加價值之先進服務,以創造國際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