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彰化市都市計畫於民國44年發布實施,54年進行修訂(民國59年4月公告實施);至民國93年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並進行計畫圖重製作業。第一次通盤檢討後迄今辦理過九次個案變更計畫,六次細部計畫內容之擬定及變更。
●目前彰化市都市計畫係為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合併。惟彰化市都市計畫係屬市鎮計畫,彰化市都市計畫為市鎮計畫,依規定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應分別規劃。因此於彰化市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之際,即配合辦理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分離作業,以落實計畫的分層管理。
●本次通盤檢討範圍包含彰化市全部都市計畫區。範圍西起西勢庄、洋子厝溪,東至八卦山培元中學、台化公司旁,北迄彰化紗廠,南達南興里產業道路邊界,計畫面積為1234.71公頃,約佔彰化行政區面積之18%。
●彰化都市計畫區以火車站為核心區,市中心周圍以商業及居住型態為主,其中劃設必要之服務性設施,且商業區集中劃設於彰化舊城區,周邊土地則主要劃設為住宅區,就實際使用而言,主要道路沿線建築群落多為4-7 樓高度之間,次要街道建築高度平均約為3-5樓之透天厝為主,地標高度約略為30公尺左右,沿街式建築主要為住商混合使用,1-2樓多供小型商業(餐飲、批發零售)使用,3樓以上則供住宅使用內,計畫區內多已密集發展。
●彰化市為彰化縣重要的交通樞紐,除有多條省道、縣道行經都市計畫區,縱貫鐵路亦從計畫區南北縱向穿越,鄰近火車站周邊之工業區除部分零星工業使用外,現況多為住宅及商業使用,目前計畫區土地使用現況分布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