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內容概觀
宜蘭縣政府於民國83 年即完成宜蘭縣總體規劃,同時修訂「宜蘭縣總體規劃」與擬定「宜蘭縣區域計畫」,研擬宜蘭縣長期發展藍圖。為配合國土計畫法政策並遵循國土計畫法的指導,宜蘭縣國土計畫以宜蘭縣行政轄區為規劃範疇,以整體規劃觀點研析宜蘭縣現況發展課題及未來發展可能性,就國土保育、環境資源管理、都市成長管理等面向,提出環境承載總量評估及空間發展策略,並協調各部門計畫,落實計畫引導全縣土地及空間資源秩序發展及發展藍圖政策
●計畫年期: 民國125年
●陸域範圍為宜蘭縣境內共12個鄉鎮市,包含1 縣轄市 (宜蘭市)、3鎮 (羅東鎮、蘇澳鎮、頭城鎮)、8鄉。縣境北接新北市,西南鄰桃園縣、新竹縣、台中市,南側則為花蓮縣,東西最寬63公里,南北最長74公里,總面積約2,143.63平方公里,佔全國陸域面積5.96%
海域範圍,依據內政部民國108年7月12日台內營字第1080809790號令訂定發布「國土計畫之直轄市縣(市)海域管轄範圍」,宜蘭縣所屬之海域區與經緯度座標,海域區面積計2,137.65平方公里,海岸長度約106 公里
宜蘭縣國土計畫發展目標如下:
●具有良好復原能力
1.確保生態多樣性並以環境永續發展為前提城鄉管理
2.維持生產的土地與水共生、氣侯,聚落與農、漁等自然地景和諧
3.透過綠基底、藍手指、以及生態跳島的串聯,使農田地景得以保持
4.維護糧食生產之農地面積,80%土地可供水源涵養,確保水源品質的永續管理
●具有可持續性的經濟力
1.以綠色經濟發展在地特色,提供具深度體驗的文化學習旅遊產品
2.配合地方知識與生態旅遊政策,打造具有宜蘭價值與地方精神的深度參與體驗
3.善用在地資源驅動產業增長,積極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願景
●值得選擇的未來
1.成為永續性的環境教育學習場域,進而深化與傳承在地知識的學習
2.並積極加入國際組織,更有效接收新的永續發展資訊及促成國際合作
3.提升在地經濟的競爭力與行銷網絡,為傳統產業加值創新與國際視野
4.實踐永續的產業模式,建立體驗、循環、低碳、在地的融合經濟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