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內容概觀
●臺南市幅員廣闊、發展歷史悠久,積累豐富之文化歷史資產,也因位處嘉南平原及臨臺灣海峽,農產與養殖興盛;近年隨著轉型工業發展及高速公路、高鐵、科學園區等重大建設開發效益,工商發展成熟且臺南都會發展逐漸成型。
●因應臺南市升格為直轄市後,原縣市之資源得以互補與城鄉結構轉變,且相關重大建設效益逐漸發酵與氣候變遷影響日益頻繁,為推動臺南市空間永續發展之契機;爰依據「全國國土計畫」指導擬定「臺南市國土計畫」,以實踐國土計畫之成長管理,並作為臺南市土地空間規劃之最高指導計畫
●本計畫範圍包括臺南市海域及陸域,總面積約482,19公頃
●陸域部分北與嘉義縣相接,南與高雄市相鄰,西側鄰海以平均高潮線為界,面積約222,38公頃
●海域部分面積約259,81公頃
●保育東側山脈、西側海域海岸資源:
臺南市東側分布森林,為山脈保育軸帶。西側為海域、海岸河口濕地、國家公園等生態資源,為臺南市生態資源寶庫及環境相對敏感脆弱地區。宜朝向涵養、保全、調適及永續土地利用
●建構宜居都會與集約發展:
藉由大眾運輸系統提升城鄉交通可及性,檢討閒置土地活化再生,健全公共設施建設等,引導潛力地區有秩序地發展
●引導產業用地良善發展:
產業園區沿國道1號、3號、臺17分布,形成中央產業鏈走廊。藉由引導產業空間群聚發展,避免產業腹地供需失調
●保護生產環境實踐農地多元價值:
一級產業以臺17省道以西為農漁加值及濱海文化遊憩空間;國道3號以東為休閒農業與生態旅遊空間;國道3號至臺17省道間,為重要農業生產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