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內容概觀
全國國土計畫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新北市國土計畫應於全國計畫公告實施3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日期,公告實施本計畫。爰此,依前開規定擬訂「新北市國土計畫」
● 新北市是北北基首都圈的重點都會區,以大漢溪與淡水河為界,核心區域位於溪北、溪南策略區,以環城六珠鍊為發展邊界(參閱圖二)
●本市以「安全、有序、和諧」為發展目標。北至大屯山、雪山山脈等保育軸帶,外環為海域、濕地等生態資源,並貫穿河川流域。新北市生態豐富且環境敏感,朝向涵養、保全及永續土地利用,避免過度開發影響環境生態,同時回應氣候變遷和災害挑戰
●計畫年期民國125 年
●計畫範圍: 為我國管轄之陸域及海域:
1. 陸域部分:新北市轄區土地範圍,轄下共29個區,土地面積約2,052.57平方公里。北界位於台灣本島最北端,東臨太平洋、西臨台灣海峽,北端為富貴角,東端為三貂角,全市環繞台北市及基隆市,鄰接宜蘭縣和桃園市,東西長68.40公里,南北長69.09公里
2. 海域部分:本市海域管轄範圍從平均高潮線外至領海外界線,面積2,956.19平方公里,海岸線長約122公里
●本市陸域與海域面積,總計計畫範圍面積共5,008.76平方公里,土地使用概況如下:
(一)都市計畫
共46處都市計畫區,包含34處市鎮計畫、12處特定區計畫,面積共計1,247.11平方公里。截至106年底,都市發展用地約240.57平方公里,占都市土地總面積19.29%,住宅區(占5.79%)、工業區(占2.11%)。
(二)非都市土地
非都市土地共計3,751.28平方公里,其中陸域面積約876.83平方公里(含國家公園約65.06平方公里),非都土地海域範圍約2,874.45平方公里
● 居住環境:確保居住權利,提供青年與弱勢家戶多元扶助;打造全齡友善住宅環境,提升居住安全與品質;整合資源,增強政府服務效率與住宅管理
● 產業發展:推動農業經濟精緻化與多元化,涵蓋農村活化、產業園區升級、科技產業群聚發展,以及地域特色產業和商圈的優化。目的為提升農村經濟、更新產業環境、強化科技產業核心,並發展具特色的商圈和觀光資源,從而促進綜合經濟增長和區域發展
● 交通運輸:強化國際運輸資源,提升臺北港遠洋貨櫃港的地位,並發展周邊產業及配套設施,整合交通連結與觀光運輸功能。推動綠色、低碳交通環境,提供高品質公共運輸與友善空間,優化人行及自行車空間。建立低碳、多元的遊憩運輸網絡,注重行人及無障礙空間的舒適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