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中和灰磘地區位於中和都市計畫之西南側,北以二八張溝為界,屬分布於國道3號中和交流道以及省道台64號交會處南側之都市計畫農業區,因早期受彈藥庫設置之影響導致發展受限,未能發揮其交通優勢條件。
●隨軍備品之移儲、軍事禁限建管制解禁。交通建設方面,捷運萬大線LG08車站規劃於二八張溝北側設站,以及新北市政府刻正評估中和交流道新增匝道可行性。灰磘地區整體發展條件已不可同日而語。爰此,新北市政府透過預先整體規劃及開發,配合其交通、區位、環境條件,辦理「變更中和都市計畫(灰磘地區)專案通盤檢討案」扭轉都市邊緣意象,進而促進中和地區產業轉型升級帶動再發展。
●本細部計畫係承主要計畫規定,依都市計畫法第23條規定研析相關事項,作為計畫區後續開發建設之準據,以規範本細部計畫區之發展。
●本計畫位置位於中和行政區西南方,國道三號中和交流道周邊地區,計畫範圍與變更主要計畫範圍相同。計畫範圍為北至二八張溝之排水溝用地,東至中和體育場、保護區為界,東南以高速公路用地、風景區為界,西及西南以墓地用地、保護區為界。
●全計畫區之現行計畫均屬於中和都市計畫之農業區,計畫面積約為57.47公頃。
●本計畫以新北市政府為開發主體,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但顧及區內現住居民之權益,計畫區內既有合法建物或社區、聚落,以其合法地籍範圍及既有出入道路或建物密集且面積大於0.2公頃以上,並不影響地區景觀及必要性公共設施劃設者,以劃設住宅區(再發展區)方式辦理。
●區段徵收範圍本案除「住宅區(再發展區)」外,其餘地區皆納入區段徵收範圍,面積共計約52.3229公頃。區段徵收作業辦理時程及建設時程約3年、土地標售作業時程約4年,開發時程共7年,惟實際進度主管機關得視實際狀況酌予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