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本計畫原於107年「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廣場停車場用地(廣停 1)為停車場用地案」,隨捷運輕軌、黃線交會站之TOD 發展,為提昇整體軌道運輸效益,故配合亞洲新灣區發展,適度調整使用分區,加速土地之利用。
●為提供捷運黃線Y15 站轉乘設施使用,並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辦理開發,故依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之重大設施,辦理細部計畫變更案,以利辦理後續高雄捷運黃線推行與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發展。
●計畫範圍位處高雄市苓雅區,北臨三多五路,位於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內,西臨高雄港 21 號碼頭。位於中央地區三多五路南側、新光公園北側,土地面積為1.33 公頃。
●開發方式以捷運開發或其它法令規定之開發方式辦理。
●未來本計畫應配合周邊港埠旅運中心、5G+AIoT創新園區及亞灣經貿發展,結合捷運輕軌及捷運黃線Y15站開發,串聯周邊活動發展及提供相關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