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112年核定之「亞灣2.0-智慧科技創新園區推動方案」延續「亞灣5G AIoT創新園區推動方案」,加速亞灣區用地合作開發,扶植IC設計產業群聚發展、智慧石化永續發展服務及發展智慧港灣等。
●本計畫界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都市設計規範與納入開發獎勵期限,另為配合高雄軟體園區分期興建需求及廠商設置彈性,爰辦理本次都市計畫個案變更。
●本計畫區位於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內,範圍涵蓋特貿1、特貿2及其周邊道路、特文4、公1(星光公園)、公2(80重劃區)、公15、部份世貿用地、特倉3(高雄軟體園區)、特貿3及綠(園道),面積約43.54公頃。
●開發方式建議以自建、都市更新、捷運聯合開發、重劃抵費地標售、標租(加工出口區出租)、設定地上權等方式辦理。
●各級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8 條規定劃定或變更策略性更新地區,並訂定或變更都市更新計畫。
●本計畫預期扶植IC設計群聚發展、智慧石化永續發展服務、智慧影視製作平台及智慧港灣發展,設立國際研訓基地,規模化商業驗證智慧科技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