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計畫概觀
●苗栗縣政府96年公告「擬定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第一期發展地區)細部計畫案」,兩案皆已超過三年或五年內應通盤檢討一次之時程,且部分內容因應計畫執行及中央指導政策有重新檢討之必要。
●本案主要係配合區段徵收工程施作與人民陳情意見檢討作業,及目前產業發展動態趨勢,依都市計畫法26條規定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另主要計畫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8核定在案,並經苗栗縣政府108年發布實施。
●本細部計畫主要為台鐵山線鐵路以西之區域,計畫範圍西側以九豐砂石場沿苗13、縣 126 接北勢橋,沿北勢溪、新港國小東側為界,北界至本特定區劃設之園道2 與園道 3,東至台鐵園道 9,南至後龍汶水快速道路,總面積約 205.38 公頃。
●本細部計畫區範圍業已依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
●初步規劃車站特定區定位為「數位經貿城」,以滿足未來第三級產業發展所需之空間;運用台鐵高鐵共站之優勢,在整體規劃構架上結合運輸導向發展型態(TOD)的發展模式,開發成為苗栗縣境內之交通轉運中心。
●特定區住宅區由多為私有地主配回土地,引導開發成為優質住宅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