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為延續林口區中心商業軸帶活動、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效益,藉由適度增加公共服務設施改善生活環境品質,(計畫區)現行機關用地顯有調整必要,而原有意進駐本計畫區之機關,在國產署、營建署等相關單位協助下,另評估替選基地及配合辦理變更。
●本案計畫範圍全為公有土地,除建林段385-1地號已規劃興建之行政園區(供衛生所、稅捐稽徵處、公共托育中心、圖書館、警察分局及消防分隊使用)維持機關用地及建林段392-2地號已配合機場捷運線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外,其餘將配合變更供產業。 爰此,本計畫依相關法令及附帶條件規定,辦理擬定細部計畫作業,以利後續招選民間企業進行投資興建及營運,期能達成促進地區產業發展、增加就業機會及擴大投資之效益。
●本細部計畫區位於新北市林口特定區都市化地區中心商業區南側及林口交流道北側之「機一及部分機一之一」機關用地。其西南角為機場捷運線A9站(捷運系統用地,0.49公頃),東西側分別臨30公尺之文化二路及文化三路再毗鄰住宅區,北側隔20公尺忠孝二路為中心商業區,南側為40公尺八德路及國道1號高速公路。
●計畫範圍包括林口區建林段385等10筆土地,其中市有土地,由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管理,佔全部面積比例約17.15%;其餘為國有土地,佔全部面積約82.85%,總計土地地籍面積約116,627.62平方公尺。
●本計畫區為國際觀光客進入新北市之門戶樞紐,在新北影視城的發展架構下,希望能促進影視音產業交流、國際觀光、相關產業鏈結及人才培育等機能,故以「數位新媒體、娛樂新生活」為發展定位,產業規劃以新媒體‧新娛樂‧新生活三大主軸為主,以迎合新時代新興數位影音、國際媒體合作的趨勢。
●期許本計畫區能成為新時代的地標、新媒體的發聲場所,結合林口既有影視基地,帶動影視文創等相關產業發展,吸引影視觀光人口,提升城市知名度,建構成為媒體、時尚及創意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