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計畫概觀
●水湳機場原址整體開發區係因應91年「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設立中部國際機場(配合遷移水湳機場)政策,進行水湳機場原址的整體再發展規劃,於100年擬定臺中市都市計畫(水湳機場原址整體開發區)細部計畫,並辦理區段徵收整體開發;嗣後配合「大臺中一二三」辦理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並於105年發布實施。
●前次通盤檢討後,相關都市發展議題促使細部計畫內容面臨檢討之需要。前次通盤檢討發布實施迄今已逾5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已達通盤檢討年限,因此有必要因應上位計畫指導及實際發展需要,進行實質發展計畫總體檢討,故辦理本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本計畫區位於西屯區與北屯區交界處,計畫範圍北至80M外環道(環中路)、西側緊鄰僑光科技大學、國防部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逢甲大學等機構,並與西屯地區細部計畫為鄰,南以河南路與「公51」公園用地為界、東接整體開發地區單元八細部計畫區,另包含第十二期重劃區與漢翔公司間之創新研發專用區,面積合計約253.34公頃。
●臺中市政府111年發布「2050臺中市淨零碳排路徑」,於水湳經貿園區建構碳中和示範場域、輔導企業ESG永續經營、推廣低碳建築標章,並以「智慧創新門戶」將結合臺中國際會展中心打造企業總部聚落、透過創研專區招商引入研究機構與企業、利用臺灣智慧營運塔導入創新科技沙盒實驗場域等。
●為預先因應都市熱島效應產生及提高計畫區之韌性,佔計畫區近5成之公園、廣場、綠地等公共設施及大型公共建設,故在公共設施規劃與基盤建設應配合未來發展需求予以調整其設計及提供支援服務。
●考量本計畫區段徵收作業於民國105年及106年完成抵價地分配作業,扣除已標售及專案讓售土地外,目前尚未處分土地面積約49.19公頃,應利用市府可運用之土地資源作為實踐計畫目標及發揮社會公益之資源,以作為引導計畫區發展之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