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概況
●「桃園縣觀音鄉草漯地區都市計畫」自民國71年公告實施,於民國81年公告實施「變更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爾後分別於民國98年、民國98年公告實施「變更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變更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重劃地區第二區整體開發單元)」。
本計畫之現行計畫為民國104年9月15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重劃地區第一區整體開發單元)」。
●觀音工業區為台灣北部地區最大之工業區,總面積632公頃,為了安排並改善大量引進之就業員工及其家屬之居住與生活問題,乃新訂「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隨著國內外廠商進駐,引進大量就業人口,居住用地需求倍增,本單元為毗鄰工業區門戶,故有其開發之必要性。
●變更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書」載明本地區為暫予保留部分應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整體開發,由桃園市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先行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再檢具變更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
●現行計畫範圍北以觀音工業區聯外道路外緣50公尺及觀音工業區與萬安橋為界,西從下厝溪二號橋往南至大草厝既成道路為止,南由福安橋沿菜寮埤邊緣順著桃39 號道路,再沿桃園大圳八支線,東至保障橋為界,計畫面積共計504.00公頃。
本重劃區座落觀音區,範圓包括草漂段土地,以都市計畫指定整體開發範園為重劃範園,計畫範圍內之公、私有土地面積及未登記之面積,合計約為47.6公頃。
●其四至分別為:
(一)東:以停車場用地為界。
(二)西:以環保專用區邊界為界。
(三)南:以第31 期草漂(二)市地重劃區為界。
(四)北:以成功路邊界為界。
1.改善地籍雜亂不整及經界糾紛的問題,以利地籍管理。
2.可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20.58公頃,節省政府取得用地經費約新臺幣25億5,192 萬元,並可有效提升區內居住及公共服務品質。
3.重劃後可提供建築用地面積27.02 公頃,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及強度。
4.透過拆單及合併申請方式,可簡化本區多數目繼承所造成土地共有之情形,以利土地處分利用。
5.實現都市計畫綠帶規劃,減低來自工業區外部性汙染(空氣及噪音) ,改善居住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