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感興趣的商機土地

●為因應臺北港發展及提高周邊土地利用價值,並增加港埠競爭力、促進地方繁榮,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決定:「同意規劃商港區域及毗鄰土地擬定特定區計畫」。遂進行港區及毗鄰土地之整體規劃,將臺北港區、原有八里都市計畫區、部分八里龍形都市計畫區、部分林口特定區及非都市土地整併,擬定「臺北港特定區計畫」,並就港埠及原有都市發展用地之農業區,變更為都市發展用地,並指定以區段徵收開發。 ●隨著區段徵收作業及淡江大橋等重大建設將陸續完成,故針對後續新舊市區機能整合分工,及重大建設對本計畫區造成之影響,應提出合適土地使用計畫,以期能更切合地方需求及未來發展,並引導都市朝向規劃構想逐步落實。另本計畫自發布實施迄今已屆滿5年,依據都市計畫法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爰此,辦理本次通盤檢討。
詳細資訊
●淡海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第2開發區內公司田段17、17-1、17-2 地號位於淡海輕軌G04 車站南側(綠山線已於民國107年通車,現為營建署管理之土地,現況配合綠山線之開通,於部分土地作短期綠美化,餘為閒置空地。 ●惟在捷運建設已經通車及地方期待未來淡江大橋促進淡海地區發展,現行都市計畫的土地使用分區,不僅無法發揮鄰近捷運車站的大眾捷運導向發展優勢,也無法呼應地方發展需求。 ●考量本計畫區周邊發展機能與公共服務完整,目前已是新市鎮第一期發展區中生活機能最佳之區域之一。因此,考量捷運車站周邊轉乘與綠色交通使用需求,一併檢討與評估計畫區應結合地方休閒與新興產業投資目標、並且吸引有利淡水地區產業投資,透過本次變更調整土地使用分區性質,以促進公有土地有活化利用。
詳細資訊
●八斗子漁港特定區主要計畫於民國69年發布實施,並於民國81年發布實施「變更基隆市八斗子漁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於民國92年辦理「八斗子漁港港區環境整建工程」,變更碧砂港區部份區域土地使用分區,以發展成為國際觀光休閒漁港。 ●近年來沿海漁業資源衰竭,八斗子漁港第一期泊區之八斗子港區內陸域設施使用率降低、部份地塊未開闢。港區位於「海洋教育與觀光休閒園區」內,西銜碧砂國際觀光休閒漁港,東接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位居八斗子地區再發展關鍵區位。 ●為結合碧砂國際觀光休閒漁港與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所帶來之地方海洋產業轉型再造機會,茲重新檢討八斗子港區之再發展新定位,並據此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
詳細資訊
●桃園航空城區域計畫於民國99年公告實施,空間上規劃八大功能分區,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申請開發許可,惟因相關因素致使區域計畫政策產生轉折,故採新訂都市計畫方式辦理。 ●行政院100年核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交通部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9條規定,於101年函送「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特定區計畫案」,請內政部協助辦理擬定特定區計畫及審議相關事宜,案經改制前桃園縣政府102年同意後,內政部以102年函復交通部原則同意辦理新訂都市計畫,並依「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建設計畫」及「桃園航空城附近地區建設計畫」,擔任都市計畫擬定機關。
詳細資訊
●「全球運籌管理」作為經營模式,已經為國際級企業所廣泛運用,全世界目前已出現超過600多個自由港或自由貿易港區。自由貿易港區的規係配合企業「全球布局、深耕台灣」的需要所設計,92年公布「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為台灣躋身國際舞台開啟新頁。 ●基隆市政府為適應前述自由貿易港區設置之影響,以及配合目前正進行之基隆海洋廣場、西2西3碼頭都市更新計畫與中山一、二路拓寬工程等相關重大建設計畫實施,同時並考量整體市港發展之前瞻性,爰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 條之規定,辦理本次港埠用地通盤檢討,冀望透過都市計畫法定程序,以匡導基隆市港繁榮發展願景,是為本計畫之緣起。
詳細資訊
• 「桃園航空貨運園區暨客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計畫」於民國87年公告實施,為確保都市計畫執行與土地利用效益,依規定辦理通盤檢討作業 • 計畫區地形圖資料老舊,本次檢討更新地形測繪與都市計畫圖,改善地形圖偏差並精準反映實際地貌 • 本次檢討前將現行計畫劃分為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並以劃分後的主要計畫內容作為檢討依據,提升計畫執行效能
詳細資訊
•本計畫旨在配合機場捷運沿線站區開發,通過區段徵收與都市計畫變更作業,逐步開發並提升土地開發效益,促進都市功能整合 •計畫區以交通導向發展(TOD)模式,結合民眾的需求與土地利用模式,推動區域長期可持續發展
詳細資訊
●為因應人口與整體規劃之需求,民國68 年行政院核定12項重大建設之「開發新市鎮廣建國宅」計畫,將原高雄縣大寮鄉、林園鄉及小港鄉部分區域納入擬定「大坪頂特定區計畫」,全案於民國68年6 月30 日公告發布實施 ●「大坪頂特定區計畫」歷次通盤檢討作業皆以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合併方式辦理,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本次檢討即將現行計畫分為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兩部分進行檢討變更 ●本案於108年1月21日至3月4日辦理第二次公開展覽,並於民國108年10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修正後通過。為在地需求加快辦理本案進度,並於109年2月26日公告發布實施,續於4月26日公告發布實施本案細部計畫
詳細資訊
●福興為彰化縣唯一鄉公所所在地未擬定都市計畫之行政區,也是彰化縣人口最多的「鄉」,目前發展人口稠密但是公共設施不足。計畫區劃設目標如下: 1.引導城鄉集約、有序發展 2.研擬具地區特性願景及空間發展策略 3.擬具可行範圍與空間發展方案作為擬定都計基礎 4.研擬政策方針及成長管理說明
詳細資訊
●科技廊帶逐漸形成 1.產業聚落與園區結構完整:產業聚落多元,促進聚落連結園區發展方向、強化與園區共生共榮關係 2.桃機空港國際物流優勢:運用物流區位特點,加成在地優勢產業、活化科技廊道低碳及加值發展 3.產官學研與新創能量豐沛: 整合產官學研與創新創業資源,促進在地聚落高值優化 ●因應全球挑戰 厚植產業國際競爭力 1.先進國家半導體積極布局,如美國亞歷桑那、南韓首爾、日本九州等打 造重要半導體聚集地,均是基於區域優勢之發展模式。 2.考量桃竹苗產業與園區基礎完整,科技廊帶已逐步成形,經行政院多次 研商,推動桃竹苗大矽谷計畫,以連結政策資源,達成以下目標: 2-1強化竹科外擴效益,深化先進製程及技術研發, 確保半導體根留臺灣 2-2.加強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晶創計畫等政策在地 連結,布局新興科技產業 2-3.串聯桃竹苗產業聚落與園區能量,轉型為創新、 共融及永續的高科技聚落
詳細資訊
• 「亞洲.矽谷推動方案」(亞洲.矽谷1.0)自105年9月起,由國發會、經濟部、科技部、交通部等部會共同推動,並於105年9月8日經行政院報告准予備查 • 亞洲‧矽谷1.0專注物聯網及創新創業,台灣連續2年為全球4大創新國,物聯網產值已超過新台幣兆元 • 亞洲‧矽谷2.0 在AI與5G快速發展下,物聯網產值達2兆元,新創事業增至7,400家,募資額從8億增至22億美元 • 亞洲‧矽谷3.0將重點發展5G專網和AI微型化,鼓勵民間資金投入並提供租稅優惠,以推動新創募資和出場倍增
詳細資訊
●國土計畫將依據自然環境條件、糧食自給率目標及城鄉發展願景等,劃設「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等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以計畫引導土地使用 ●於本計畫公告實施後,現有縣轄內都市計畫應遵循並配合檢討,住宅、運輸、產業及重要公共設施等部門計畫,除依循全國國土計畫政策指導內容外,相關部門亦應遵循配合推動部門計畫,共同落實國土永續發展目標 ●因應空間計畫體系調整,國土計畫係以本縣行政轄區及其海域管轄範圍,訂定實質發展及管制,作為嘉義縣內空間計畫之指導策略,指導全縣實質空間發展及使用管制,以落實計畫引導發展及地方自治之精神
詳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