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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的發展影響未來生物產業研發技術甚鉅,鑒於「新竹縣第 304 次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紀錄」,醫療專二區及醫療專三區現行使用性質趨近相同,為使進駐廠商多元化並達更大土地使用效益,整併土地使用分區項目,以提供完整適當的土地使用內容,供需用地單位開發運用。 ●台大生醫分院於 108 年底開幕,因應台大醫院新竹生醫分院的急診需求,縮短行駛距離,新增園區開口道路供急診室車輛進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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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為避免建築開發後衍生停車外部化問題,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訂定「每一住宅單元,至少設置一輛汽車及機車停車空間」之規定,惟受建築基地開挖率之限制,為符上開規定,建築基地需採深開挖方式,除潛藏地基塌陷意外,亦造成營建成本增加及日後消防救災不易等問題。 ●考量住宅單元實際停車需求、營建資源有效利用、減少地下室深開挖,配合桃園市一致性停車空間留設規定,予以修訂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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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96年公告「擬定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主要計畫案」及「擬定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第一期發展地區)細部計畫案」,兩案皆已超過三年或五年內應通盤檢討一次之時程,且部分內容因應計畫執行及中央指導政策有重新檢討之必要。 ●本案主要係配合區段徵收工程施作與人民陳情意見檢討作業,及目前產業發展動態趨勢,依都市計畫法26條規定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另主要計畫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8核定在案,並經苗栗縣政府108年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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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109年核定「高鐵延伸屏東新闢路線可行性研究」並由交通部鐵道局辦理綜合規劃作業,高鐵延伸屏東計畫路線將自高鐵左營站經高雄市仁武、鳥松、大樹等區,跨越高屏溪進入屏東縣後,於屏東市台糖六塊厝農場設站,預計於民國122年通車。 ●本案主要計畫第一階段業經內政部113年8月核定, 屏東縣政府113年8月27日公告發布實施。計畫辦理目的如下: 1.依循主要計畫之指導,進行第一期發展區細部計畫實質開發計畫之研擬,並作為都市計畫執行開發及管制之依據。 2.依據屏東縣運動休閒園區、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擴區)、屏東科學園區等重大建設園區開發計畫性質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理權責,分區訂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都市設計基準,以兼顧生活品質、良好都市景觀,並符合實際發展需求,達到合理之土地使用與建築開發使用管制。 3.劃分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內容,建立計畫管制層次,並針對計畫區公共設施用地、都市防災、土地使用規劃進行詳細制定,以達成建設永續發展、安全都市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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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係配合高速鐵路左營站之興闢,辦理車站地區與相關配合設施、聯外道路系統及部分週邊地區之變更,以利土地取得與工程建設之進行,並促進車站週邊地區環境之改善與發展。 ●高速鐵路高雄站之站址,經行政院民國八十七年一月十五日第二五六二次會議蕭院長提示:「高鐵、台鐵、捷運『三鐵共站』為行政院確定的原則,但由於牽涉到台鐵的地下化、捷運工程,以及三者的工期不易配合,因此高鐵在現階段暫以左營為終點站,將來視高雄都會區鐵路地下化、捷運等工程進行情形,再適時將高鐵終點站延伸至高雄站,此一部分交通部並已納入『高雄都會區鐵路地下化綜合規劃案』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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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計畫」於民國88年10月由臺灣省政府擬定、新竹縣政府發布實施、其後第一次通盤檢討於民國95年3月發布實施、第二次通盤檢討於民國100年1月發布實施。 ●考量氣候變遷影響,都市防災與都市治理之調適策略業已成為各階層國土使用計畫之重要議題之一,本計畫位於竹北市的運輸生活核心,屬新興發展地區,為發揮高鐵站區商務服務及轉運機能,及因應快速發展衍生之需求,檢討原土地使用計畫,活化未開闢公共設施用地,並擬定生態都市發展策略建構生態城市,以促進地區產業科技發展及居住環境品質,誘導土地有效利用及健全發展,爰辦理本次通盤檢討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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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促進高速鐵路桃園車站周邊土地利用,吸引產業及人口進駐,並帶動區域發展,制定「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計畫 • 配合「桃園航空城計畫」及「亞洲‧矽谷」推動方案,發展國際商務與物聯網產業,將特定區打造成桃園市新門戶及創新基地 • 基於都市計畫法規定,因特定區自前次通盤檢討已超過六年,並受捷運與區段徵收開發影響,辦理通盤檢討及地形圖更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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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主要計畫案」與細部計畫案同時於96年公告實施。計畫發布實施至今,主要計畫共辦理6次個案變更,細部計畫則辦理3次個案變更。公告迄今已超過都市計畫法規定應通盤檢討之時程,且計畫執行配合中央政策有重新檢討之必要。 ●本案係屬新興發展地區,亦是新的都市成長中心,期盼透過都市建設整體規劃,達到發展定位與目標之內容。就計畫執行而言,目前區段徵收工程施作時,現行計畫造成新闢設施與建成區之間未能妥予銜接;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中,為因應政策發展或氣候變更等因素而有修訂之必要;再者,部分公用設施用地有調整之需求,故盼能透過本次通盤檢討予以調整。 ●綜合上述,「變更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以下簡稱「本案」、「本特定區」)將依目前產業發展動態趨勢、人民陳情意見檢討以及區段徵收工程施作情形,依都市計畫法辦理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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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市以「一條山手線、兩大國際港、三大副都心的大臺中123」策略,通過TOD理念,促進區域發展 ● 規劃烏大平霧地區(大平霧捷運系統、烏日轉運中心)發展定位為中台灣重要轉運基地,推動區域中心化 ● 整合大肚及烏日區為烏彰副都心,串聯彰化與南投,成為區域物流中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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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都委會於2024年4月30日決議通過新訂高速鐵路屏東車站特定區計畫 • 高鐵延伸至屏東,將屏東縣與台灣西部各縣市連結起來,串聯南台灣高科技廊帶之關鍵地區 • 創造臺灣北、中、南三大都會圈,形成北高一日生活圈 • 延續交通部高鐵成功經驗,打造環島高效鐵路網 (參閱圖一及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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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高鐵特定區計畫之推動目標如下: • 以高鐵站為基地,吸引國內外綠能科技人才 • 打造成為「低碳、智慧」技術測試場域 • 建構綠能科技生態系樞紐,連結研發、製造、人才和資金 (地理位置關係參考圖二、周邊交通路網參閱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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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特定區開發以中央、省、縣三方共同辦理,由臺灣省政府(現由內政部承繼)擔任區段徵收的開發主體,擬定都市計畫並督導縣政府進行區段徵收作業,開發經費由交通部鐵道局(前身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籌措 ●擬定高速鐵路嘉義車站特定區辦理區段徵收,取得剩餘可建地產業專用區(9.86公頃)、商業區(10.45公頃)、住宅區(1.4公頃)與其他公設及事業用地(7.05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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